景德镇陶瓷学院是景德镇陶瓷学院申办的,经教育部批准的,按新机制运行的公办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于2001年8月根据江西教育厅、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批复开始筹建,2003年12月国家教育部予以确认,2001年年底成立并于 2002年开始招生。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是景德镇陶瓷学院申办的,经教育部批准的,按新机制运行的公办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于2001年8月根据江西教育厅、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赣教计字[2001]195号)的批复开始筹建,2003年12月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3]543号)予以确认,2001年年底成立并于2002年开始招生。
立足国内,走向世界”是学院根据时代发展提出的新思路,已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芬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的17所高校建立起校际友好关系。通过互派教师讲学、互派学生修学访问、互换学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校际交流活动。学院与美国阿尔佛雷德大学、西弗吉尼亚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陶艺国际夏季进修学院”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学院多次与国外的陶瓷艺术界和大学举办国际陶瓷艺术研讨会。一年一度的中外大学生足球友谊赛、中外大学生文化交流会,促进了学院师生与国外的交流。学院每年还选派一批学生到国外去修学旅行,并开通与韩国学校“2+2”互认学分的办学形式,以扩大学生的视野。
学院党政领导:
党总支书记: 张亚林教授 院 长:何炳钦教授
党总支副书记:孙传文老师 副院长:邹晓松教授 陈丽萍教授
学院管理办公室:
陶瓷美术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0798-8490727 吴国剑
陶瓷美术学院教学秘书 0798-8491302 杨超
陶瓷美术学院科研秘书 0798-8491302 胡兆丰
陶瓷美术学院学工办副主任 0798-8499505 赵浩政
陶瓷美术学院团总支副书记 0798-8499505 吴强
学院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陶瓷美术学办公室:
——岗位职责
1.在分院院长或副院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各种规章制度,组织办公室全体同志完成行政、教学和科研日常管理工作;
2.主持室务会议,安排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拟定分院行政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安排对外接待工作;支持、协调与学院其他各部门的工作;
3.认真掌握并正确使用分院行政公章,审查和批转有关文件、介绍信;做好分院行政会议的开会准备与会议记录工作;
4.组织领导本分院环境卫生工作,为教学与科研工作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
5.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协助分院领导督促、检查各类工作人员执行岗位职责,协助分院领导处理各类工作人员的请假事宜;
6.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调查,报分院行政会议讨论处理意见,上报学院审核、审批等工作;
7.协助分院领导做好本部门各类人员的业务考核、年终考评工作并按学院规定做好考勤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陶瓷美术学院教学办公室:
——岗位职责
1.协助分院领导组织制定各专业的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
2.组织与协助教研室完成教学执行计划、教学任务安排等工作;
3.处理有关调、停、补课等事宜;
4.负责分院各项考试的考务工作(包括试卷<含试卷分析>的保管、发放、收回等);
5.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6.组织好学生在网上对下学期选修课的选课工作;
7.协助分院领导组织教研室、骨干教师编写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课程建设材料,教改立项及各项教学成果申报材料;
8.做好本分院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与发放工作;
9.协助分院领导做好本分校的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检查工作及各项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10.做好本分院教学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陶瓷美术学院科研办公室
——岗位职责
1.协助分院领导做好学科建设规划的制订、实施及总结工作,确保分院学科工作的计划性和常规性;
2.协助组织重点学科的申报及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评估、验收等工作;
3.协助分院做好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4.建立分院科研信息数据库,注意科研动态及情报信息的收集与整理,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
5.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配合其他岗位做好相关工作。
陶瓷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本分校学生工作发展计划、科室的工作安排;
2.负责抓好本分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安全工作;
3.协助党总支抓好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和考评工作;
4.组织做好学生的各项奖励工作,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和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催缴学费工作;
6.宣传组织本分院学生参加保险业务;
7.做好本分院学生诚信·安全·自律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工作;
8.负责组织本分院早操、晚自习的督促、检查工作;
9.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陶瓷美术学院团总支
——岗位职责
1.根据校团委和党总支的工作布置和要求,制定每学期团总支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总支委员会和团支部书记会,讨论和检查工作,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抓好学风建设,切实加强青年学生的行为规范管理;
3.组织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推优工作;
4.抓好团总支、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团干部,对团支部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健全团的考核评比制度,宣传先进事例;
5.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的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和综合素质教育;
6.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工作规律;
7.负责指导分院学生分会、社团开展各项工作;
8.完成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