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2013年城区初中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完善城区初中招生办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学区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按计划招生,均衡发展”的原则。
三、招生方法:
为保持城区初中招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3年城区初中招生公办学校仍然实行提前招生、对口直升、指定招生、联合办班、推荐入学、电脑派位(即小学毕业生按学区填报志愿,当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志愿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按志愿调剂分配等多种办法进行招生,小学毕业生选读民办学校时,也要填报志愿,当志愿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也实行电脑派位。
1、提前招生
市体育中学继续面向全市提前招生,同时与市五中联办跆拳道班,初一、初二在五中上课,初三在体育中学上课。要求到体育中学及跆拳道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到体育中学报名,录取工作由体育中学或由体育中学会同五中共同进行(指联办的跆拳道班)。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中招办将对跆拳道班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为支持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的发展,田家炳外国语学校继续面向全市提前招生,要求到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到田家炳外国语学校报名。
市七中是我市“艺术特色学校”、“江西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今年继续面向城区提前招收2个艺术特色班,要求到艺术特色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到市七中报名。
市群星学校为活跃学校文艺生活,面向西北学区招收2个合唱班,要求到合唱班就读的西北学区小学毕业生,须到群星学校报名。
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市一中分校面向城区招收1个科技创新特色班,要求到科技创新特色班就读的城区小学毕业生,须到一中分校报名。
为了充分利用我市优质学校的教学资源,实施个性化教育,因材施教,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同时面向有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不含流动人口子女)各招1个实验班(非直升班)。凡具有城区户籍、要求去实验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到一中或二中报名。
凡参加提前招生的小学毕业生都必须在毕业学校参加小学升初中报名。各提前招生学校是否需要进行专业测试及能力测试,由各提前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并拟定招生方案,报中招委批准后实施。提前招生拟录名单确定后,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按学校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被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2、对口直升
根据城区部分学校同时办有初中和小学的现状,为保持九年一贯制和学生学习的连贯性,同时办有初中和小学的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部。昌河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昌河中学,群星学校、十六中、十七中、十九中、二十六中的小学毕业生各对口直升其本校初中部。
3、指定招生
为做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无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或来景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在毕业小学或市中招办填写《流动人员子女就读初中申请表》,由市中招办参照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地址,安排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
接收流动人员子女就读的公办学校,东学区:十七中、十九中、竟成中学;南学区:十一中、十五中、二十六中、竟成中学;西北学区:三中、外国语学校、十五中、二十一中。
4、联合办学
为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作用,扩大优质学校办学规模,逐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今年继续实行联合办学。市五中和市外国语学校联合办学,面向城区提前招收1个联办班,在市外国语学校上课;五中与三中联合办学,面向城区提前招收1个实验班、面向西北学区提前招收1个联办班,在三中(中渡口校区)上课。;二中与十一中联合办学,面向城区提前招收1个实验班,面向南学区提前招收1个联办班,实验班初一、初二在十一中上课,初三到二中上课二中与十五中联合办学,面向城区提前招收1个实验班,面向南学区提前招收1个联办班,实验班初一、初二在十五中上课,初三到二中上课。凡要求到联办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在小升初报名表的志愿栏内填写“xx学校联办班”的志愿,同时还要到所选报的中学报名,并只能在规定的学区选报上述一所学校,以便招生学校按志愿组织录取。当填报某联办班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则由招生学校采取测试分流,并按测试成绩录取。
为支持三中、外国语学校、十一中、十五中、十七中、的发展,凡今年进入三中、十一中、十五中就读三年(不含联办班、实验班)的学生三年后参加中考时均享受降15分录取普通高中(含省重点高中)的优惠;凡今年进入外国语学校(含联办班)、十一中联办班和十五中联办班(不含初三到二中的实验班)、十七中就读三年的学生三年后中考时均享受降10分录取普通高中(含省重点高中)的优惠。
5、推荐入学
为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小学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质量,借鉴北京等地做法和以往的经验,今年在全市公办初中继续实行推荐入学。招生学校将用招生计划的45%,按各小学毕业生占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比例分配给小学,由小学推荐到初中。对口直升的小学原则上不分配其他公办初中学校推荐招生的计划。推荐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其推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推荐条件:连续在毕业学校就读三年或三年以上、品学兼优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推荐程序:①由符合推荐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向所在班级申请,填写《2013年城区小学毕业生自荐表》,其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署意见。要求参加推荐的学生只能申请所在学区的一所中学,有城区户口的毕业生按户口认定学区,流动人口子女毕业生按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地址认定学区。跨学区申请推荐无效。②班主任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学习成绩、身体素质、审美情趣等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将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推荐。③学校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人选综合评定后根据推荐计划确定本校拟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④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属小学签署意见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推荐名单审定后,签署意见报市中招办;市直小学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直接报市中招办。⑤市中招办根据区教育局和推荐学校的意见,按推荐计划组织初中学校录取。推荐入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再参加其它学校的录取。
6、划学区填报志愿和电脑派位
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分布状态,将城区初中学校划为东、南、西北三个学区。东学区公办学校:一中分校、十六中、十七中、昌河中学、十九中、竟成中学;南学区公办学校:二中、十一中、十五中、二十六中、竟成中学;西北学区公办学校:三中、外国语、五中、七中、群星、体校、十五中、二十一中。
①具有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到学区内公办学校升学的,可在报名表的志愿栏内选报本学区3所学校的志愿,不同的志愿栏只能填报本学区内不同的学校,跨学区填报的志愿和重复填报的志愿无效。第一志愿为主志愿,如某校第一志愿填报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校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如某校第一志愿填报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录取。
电脑派位程序由市中招办聘请高级程序员设计,并邀请有关专家对程序予以论证,以保证程序科学严谨。电脑派位由市中招办组织实施,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区教育局、学校和学生家长代表现场监督,请市公证处予以全程公证。派位结果当场公布。
②电脑派位后,第一志愿落空的小学毕业生,参考第二、第三志愿进行分配,若其选报的第二、第三志愿学校没有了学额,市中招办将结合家庭住址调剂到学区内学额未满的其他学校。
7、民办学校招生
天翼中学、太白园实验中学、天翼分校、景西学校和育才学校面向城区招生。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要在报名表的志愿栏填报志愿。如第一志愿填报某所民办学校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分流。电脑派位落空的学生,由市中招办参考第二、第三志愿或家庭住址调剂到学区内学额未满的其他学校。
8、调剂招生
热点学校二中、太白园中学、五中、一中分校、天翼分校分别拿出不低于10%的招生计划来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计划由学校和中招办共同掌握。当要求调剂的人数大于调剂计划时,由学校测试确定。
四、政策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学工作。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成立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准确宣传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引导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正确选择初中学校。特别要做好推荐入学的招生工作,各小学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推荐入学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方案或细则必须经教师和家长代表讨论并形成共识后方可执行。为确保2013年推荐入学工作能得到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区教育局和城区小学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种形式向社会、学生和家长公开推荐计划,公示推荐名单,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家长的咨询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积极宣传重点高中均衡招生政策,充分利用重点高中均衡招生政策,引导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合理选择初中学校就读。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江西省教育厅从2007年开始,要求全省各重点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用于均衡招生。均衡招生计划按比例分解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由各初中学校按计划从统招线下依次划定本校的均衡线。近年来均衡招生的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全省均衡招生计划为各重点高中统招计划的70%。重点高中均衡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初中学校后,只面向在其本校(含联办班)连续就读三年的应该初中毕业生(含正常休学、经市教育局基教科批准随父母从外地转入的应届毕业生)。具体政策见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城区各初中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私自接收未在中招办办理手续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
4、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各招生学校要依法治校,实行均衡编班,以利学校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科学考评教师的业绩。要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5、政策性优抚入学。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市直公办初中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可按招生计划的5%扩招,用于解决政策性优抚问题。优抚对象: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台籍学生、持政府招商局签发有效的《外来投资企业家协会保护卡》的人员子女。扩招计划的使用实行实名登记制,由优抚对象提出申请,交中招办审定后办理扩招录取手续。
6、强化招生管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要建立和健全招生档案,城区常住毕业生填写《城区小学升初中报名表》,流动人口子女填写《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初中申请表》。
7、严肃中招纪律。城区小学在校毕业生只能在就读学校报名,学校也只能接受本校的毕业生报名。如毕业生跨校报名或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市中招办将取消其经过提前招生、联合办班、推荐入学或电脑派位等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获得的录取资格,并就近安排到学额未满的学校就读。对弄虚作假的学校,市中招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该校下一年的推荐招生计划。初中学校招生要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凡未经市中招办录取,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基教科不办理学籍,计财科不核拨公用经费,无学籍的青少年报考普通高中时,不准报考重点中学。
五、招生计划:
一 中:50 二 中:350
( 实验班 50) ( 含实验班50人)
三 中:300 外 国 语:250
(含与五中联合办学100人 ( 含与五中联合办学50人)
五 中:600 七 中:400
(含与体校联办跆拳道班50人)) (含艺术特色班100人)
群星学校:500 体育学校:50
(含合唱班100人)
十一中:150 一中分校:400
(含与二中联合办学100人) (含科技创新特色班50人)
十 五 中:200 十 六 中:250
(含与二中联合办学100人)
十 七 中:100 昌河中学:300
十 九 中:250 二十一中:50
二十六中:400 竟成中学:300
天翼中学:150(民办) 太 白 园:350(民办)
天翼分校:350(民办) 育才学校:60(民办)
景西学校:(民办)100
合计:5910人
景德镇市城区初中招生日程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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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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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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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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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上报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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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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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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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采集毕业生基本情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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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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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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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初中招生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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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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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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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及市直小学将数据库上报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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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市直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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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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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小学毕业生分布情况、按人口分布状况划分初中招生学区、印发学区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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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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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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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招生学校,招实验班、特色班、联办班学校,民办学校报送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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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初中学校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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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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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召开家长会、宣传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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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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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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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小学毕业生填报《2013年景德镇市城区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有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流动人员子女就读初中申请表》(无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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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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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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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城区各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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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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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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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各小学推荐入学计划,下发《2013年景德镇市城区小学毕业生推荐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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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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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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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一中、二中实验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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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二中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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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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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一中、二中上报实验班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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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二中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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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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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外国语学校联办班,十一中、十五中联办班,七中艺术特色班、群星学校合唱班、一中分校科技创新特色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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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校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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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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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籍学生及其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中招办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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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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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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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外国语学校联办班,十一中、十五中联办班,七中艺术特色班、群星学校合唱班、一中分校科技创新特色班上报拟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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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校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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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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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校、市体校上报拟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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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校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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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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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一中、二中实验班,外国语学校、体校提前录取,三中、外国语学校、十一中、十五中联办班及七中艺术特色班、群星学校合唱班、一中分校科技创新特色班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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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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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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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各市直小学上报推荐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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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小学
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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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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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直升、指定入学、推荐入学、第一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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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校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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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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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第一批初中学校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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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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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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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派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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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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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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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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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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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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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第二批初中学校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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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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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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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到市中招办领取新生报名表,建立初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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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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