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学会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
工 作 制 度
(2006年10月26日江西省陶教专委会分支机构第一届代表大会通过;
2026年2月8日第五届代表大会修改通过)
江西省教育学会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于2006年5月经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批准成立。期间2018年1月19日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与江西省教育厅文件---赣教党字<2018>5号-关于认真做好委厅社团换届和筹建工作的通知-附件2-三-26. 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挂靠在景德镇市钟声(教育)画院。与全国陶艺教育教学工作联席会.全国陶瓷非遗文化传承讲师团.景德镇钟声画院.合署办公,地点:景德镇市珠山大道777号(原六中旁);陶艺教学技能培训及科研场所,在浮梁县第五小学和唐英大道梦轩瓷文化中心、老机场路2号初心造物陶艺中心内。
江西省教育学会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对陶艺教育学术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开展日常陶艺教育教学学术科研与实践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按照江西省教育学会章程, 特制定分支机构---江西省教育学会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古至今从未断流,陶瓷是中华瑰宝,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名片”等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教育领域的贯彻落实,增强传统文化教育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展示新时代传统文化教育取得的丰富经验,促进相关理论与实践有效对接和深度融合。
(二)按照江西省教育学会章程、全国陶艺教育教学工作联席会的工作制度,以高校学术为引领,工作面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科研院所博物馆,开展陶艺学术交流和成果展评,传承陶瓷非遗文化进校园和社区。开展日常陶艺教育教学学术科研与实践工作,确保陶瓷非遗文化进入课堂和社区的工作规范有序;在 中国教育学会劳动教育分会、中国教育学传统文化教育分会 江西省教育学会的指导、支持下,积极开展各省市陶艺教学成果与陶艺教具展评、学术论文评审、组织学术交流、采风写生、各省市陶美教学优质课展评、组织申报课题、陶艺教育教学研讨会、工作会、年会、“陶教钟声”爱心支教活动等。会同学校和社区制定学生陶艺研学计划,灵活调整教学计划,以适应乙方的实训实践要求。编缉《陶艺教育研究》《中小学陶艺实践课本》,协助景德镇市钟声画院办好“陶教网www.jdztjw.com ”。
(三)、着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教师教学技能水平,拓展学校教育的路径和活力,开创传统文化教育的新模式。加强与全国陶艺教育教学工作联席会和理事单位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进一步承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的陶瓷文化建设,更好地打造《千年瓷都》,为国家培养陶瓷产业实用性人才。会同学校和社区制定相应的陶艺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协助乙方对陶艺实训的成绩评定。确保选派陶美教育的专家教授大师担任全国陶艺教师上岗教学技能培训班教师,安排好各省市来景德镇参加陶艺教师上岗教学技能培训工作。组织专家教授大师指导培训陶瓷美术与设计艺术工作者,举办学朮讲座、专题座谈。
二、成员单位
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由高等学校和相关市县区学校、幼儿园、科研院所、校外活动机构、传统文化教育、劳技教育工作机构等协同组成,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为牵头单位。
三、机构组织
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要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身体好。由相关市县区陶艺教育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专家担任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协助理事长完成日常联络协调、会议、活动筹备、办公室工作。
换届时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应将任职候选人方案报江西省教育学会批复后,提交换届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任职期间不超过70周岁,任职期不超过两届。
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成员。理事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报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备案。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和成员单位。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内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协助日常事务和承担与江西省教育学会、全国陶艺教育教学工作联席会的联络工作。
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办公经费由挂靠单位牵头筹措,各成员单位视情资助;每年的中心活动主要由承办单位筹措解决;财务往来由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财务审核由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严格按民政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执行。各校团体会费进账户名:江西省教育学会 帐号:203700556304 开户行: 中国银行南昌市东湖支行传媒大厦支行单位代码或税号:51360000513758378M
按2019年9月江西省教育学会批文,刻有《江西省教育学会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公章。并于2024年7月公章由江西省教育学会收回,统一管理。
四、工作规则
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别对口协调相关市县区陶艺教育学术科研与教学实践工作。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可由理事长委托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主持,理事成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在工作群发布或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工作要求
积极参与江西省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会劳动教育分会、全国陶艺教育教学工作联席会、全国陶瓷非遗文化传承讲师团相关工作和活动。理事会成员要做好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各项工作,采取有分有合,每半年集中一次陶艺教育学术科研与实践活动,适时发挥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理事长要认真落实江西省教育学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组织召开年会、年终总结、财务报告,研究下年工作。秘书处要协同推进全省陶艺教育学术科研与实践工作:牵头协调日常工作,财务报账,文资归档,上报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下设三个小组:第一小组为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组;第二小组为中小学幼儿园组;第三小组为科研画院工作室、研学基地、教具研发组。各组应在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有分有合的开展学术交流、陶艺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爱心支教、陶艺研学与培训、陶艺竞赛、爱心助学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