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连云港赣榆区教育局获悉,该区一小学2名教师因乱办班、乱补课被调离原学校,该校校长和年级主任连带问责,被停职检查。
赣榆教育部门介绍说,群众反映的青口中心小学教师刘某满、王某江乱办班乱补课问题,经过区教育局治理有偿家教调查组的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经查:刘某满,二(10)班语文教师、班主任;王某江,二(10)班数学老师。两位教师自2016年9月13日开始,对其任教班级的13名学生,利用每周周二至周五下午放学后一小时及周六上午,在青口中心小学东租用房子进行办班补课活动。9月底,在全区开展治理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时,两位教师停止办班补课。2016年11月1日,两位教师再次组织学生补课,到11月2日调查时暂未收费。该校校长李某、年级主任韦某成对教师办班补课的检查力度不够,巡查不到位,未能有效制止教师的办班补课行为。
对此,赣榆教育部门根据《赣榆区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处理办法(修订)》(赣教字〔2012〕36号)等相关规定,对青口中心小学、刘某满、王某江等作如下处理:对青口中心小学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成青口中心小学对校长李某、年级主任韦某成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将刘某满、王某江两位教师调离原学校,当年年度考核降一格次,扣除2016年度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一年内不得晋升职称资格;并对刘某满、王某江、李某、韦某成在全区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赣榆教育部门希望各学校从严要求,加强管理,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对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继续进行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惩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