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西省文物局委托,景德镇市文物局对御窑厂遗址保护研究建设项目(北麓)遗址保护房和围墙等工程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包括工程建设单位市御窑遗址管理处、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江西九丰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及工程实施监理单位江西省文物保护中心。
竣工验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打评分的方式逐项进行,整个工程验收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范要求,对项目工程程序管理、工程效果质量和工程档案资料三大一级指标体系和十项二级指标的进行认真评定。
经专家组评定,该工程符合规范程序、较好体现了设计理念,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予以验收合格。同时,市文物局文保工程验收专家组也指出了工程存在的一些不足的方面,并提出了下步整改意见。待整改完成和资金预决算审计后,报省文物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