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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委员“三问”财政部官员
 
 
发布时间:2016/3/7 19:54:43 访问次数:702  字体大小:[ ]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这两天成了政协教育界小组会上的“明星”。

  3月5日,赵路就来到位于北京会议中心的教育组讨论会场,5日半天加上6日一个整天,他把教育界的3个组跑了一遍。委员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一对话财政部官员的好时机,一个个关于教育经费的问题向赵路抛过去。

  地方财力不足教育咋办?

  转移支付优先保障教育

  在教育界42组的讨论会场,全国政协委员李东福拿起话筒,向赵路提出了一个紧迫的“化债”问题:“全国普通高中负债在1600亿元至2000亿元,现在提出加快普及高中教育,中央财政能否帮助各级政府化解普通高中债务?”

  赵路并未直接回应,他首先给委员们算了一笔账:2009年时,全国公共财政教育预算支出不到1.1万亿元,而2015年全国公共财政预算的执行数超过2.6万亿元,6年时间,净增了近1.6万亿元。“净增了这么大的数,应当说,这些年各级财政尽了很大努力。近几年,由于经济下行,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要办的事很多,但是各级财政在预算安排上,还是把教育摆在优先保障的位置上。”

  他接着说,在财政教育预算上,不仅仅是投入总量的问题,还有投入结构的问题。投入结构就是要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合理地安排好,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另外,还要处理城市与农村的关系,中央财政投入的重点还是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老少边穷地区,这些都要处理好。

  话音刚落,一位来自一所地方高校的委员抢过话筒:“高校大头在地方,地方现在经济下行,能不能保证地方高校经费?”

  赵路说:“我刚说的2.6万亿元财政经费,主要是地方的,扣除中央本级1400多亿元,还有2.4万多亿元。地方教育支出很多是通过中央转移支付给地方的。”他解释说,转移支付这个钱怎么用,中央是不管的,由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统筹。“一般性转移支付很多也是用于教育的,因为教育要优先发展呀。”

  无独有偶,在41组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赵艳林也提了类似的问题。据他了解,中央财政正在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这样给教育的经费会不会减少?

  赵路肯定地回答:“不会减少。”他告诉委员们,中央财政的专项转移项目确实在压缩,已经从2013年的220项减少到现在的96项,“教育的专项确实也在减少,但经费总额度不会减少,有的还增加了,特别是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增加了不少”。

  科研经费使用管得过死?

  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今年两会上,不少委员谈起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普遍反映“管得太死,缺乏自主权,效率低下”“报销难”“玻璃门”等。教育界41组的召集人、全国政协委员马德秀把委员们的这些问题梳理了一下,集中提给了赵路,包括预算执行的时间、课题经费年底的结转、间接费和劳务费的提取、财务报销制度等。

  赵路笑着回应:“有些问题我可以回答,但有些我真回答不了,比如关于财务报销,太具体了。其实,大家提的问题在国发1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已经有了答案。”

  接着,赵路详细介绍了文件呼应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建议而出台的一些举措。比如,在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上,提出不允许预先设置“天花板”和控制数,在经费的核拨上则设立了预拨制度。赵路说:“财政部、科技部把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权下放到课题组。现在除了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其他费用内部都可以调剂使用,并不是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

  不过赵路也谈到,因为科研经费来源比较复杂,既有横向的,也有纵向的,纵向经费中有从中央单位申请的,也有从地方申请的。“横向经费政府无权管理,对于纵向经费的管理,中央和各地方可能也会有一些不同”。

  科研经费中能否体现劳动价值?

  靠调整收入分配政策解决

  对于科研经费的使用,委员们最多疑惑的是劳务费的支取。“我们做科研,需要聘请人员,但是请帮手的钱控制得很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校长郭大成表达了自己的不理解。

  赵艳林委员表示,科研成本不仅有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物质成本,还有科研人员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和智力劳动成本。“人的创造性是科研工作中最为重要、最为宝贵的要素。科研经费管理应当尊重并充分体现科研劳动的价值。”

  “请帮手的钱,涉及劳务费的开支,国务院11号文件专门重申,劳务费不设定比例,50%聘人也行,80%也行。”赵路说,“过去财政部、科技部也从来没有规定过劳务费的比例,唯一有比例的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但去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也已经调整了劳务费的规定,按照11号文件取消了劳务费比例,而且基金项目也允许设立间接费用。”

  “但是有工资的人、有编制的人不能拿劳务费。”马德秀委员提问道。

  赵路说,西方国家,除了美国高校的教授有9个月在校内领薪酬,可在课题经费中支取3个月的薪酬外,其余国家也都不允许大学教授从课题中支取薪酬。“我认为,这根本上要靠调整科研人员的收入分配政策来解决,而不是从科研经费中支取劳务费。要通过科研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使科研人员真正成为社会的中高收入群体,从而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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