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教师工作司的委托,2014年12月12-13日,《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专家论证会在我院一楼西厅会议室召开。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管理处处长黄伟主持会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田慧生致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殷长春、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副主任王大泉在会上作了说明,提出了要求。院党委书记徐长发、副院长曾天山出席会议。
田慧生在致辞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体到教育系统就是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迫切需要制定各级各类教育的专业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专业标准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标准的引领作用。这次专家论证会的主要任务是,请各位专家对这以上三个标准(送审稿)进行把关和改进,提高其科学性和合理性,使之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的科学规范的专业标准。
殷长春指出,构建全口径的教师标准体系是科学管理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具体举措。教师工作司据此提出了教师标准体系框架,贯穿各个层次、各个环节,涉及84个标准规范,力争2020年全面建成。标准的出台由政策法规司委托相关机构聘请专家学者完成,通过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等多个环节,这是标准制定工作的实践探索和模式创新。
王大泉指出,专业标准体现了改革精神,反映政府职能转变理念,校长、园长的专业标准要具有科学性和引领性,研究过程要体现民主性,必须遵循规范的专业论证程序。
在听取了《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三个课题组全面汇报之后,来自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西北师范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教育部职教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北京商业学校、广西理工学校、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校、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吉林省政府机关第一幼儿园、保定市青年路幼儿园等单位的30多名专家,分别就三个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议,经过认真讨论和反复研究,原则同意三个标准送审稿的整体框架和核心内容,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