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3日发布《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较去年考研时间2014年1月4日至5日提前一周。
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考生可在9月25日至9月28日进行网上预报名,11月10日至11月14日进行现场确认。
《规定》指出,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与往年不同的是,《规定》还将研究生考试加分政策进行了详细罗列。《规定》指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