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学会
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
赣教会陶字[2014]9号
关于征集省级论文评审与选送期刊发表的通知
各高中等院校、中小学、各设区市教育学会、各理事会成员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学会2014年工作要求和我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在各成员单位和全体会员中积极开展陶艺教育科研活动,并要求在申报国家、省级课题和开展科研活动中,将撰写的学术论文发送我专业委员会一并评审,同时报教育部有关期刊社和省教育学会期刊编辑部。
1、我专业委员会属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对大中专、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和陶艺科研(画)院所科技人员所撰写的论文进行评奖,同时选送至教育部各期刊社评奖、发表,以及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审报课题提供服务,联系电话:13707989927。
2、国家级、省级论文必须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主题鲜明,注重针对性、应用性和创新性;主要体裁是教育教学论文,也可以是专题经验总结、案例分析、课题研究报告。
3、陶艺教育征文内容:学校陶艺(含劳技陶美)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陶艺(含劳技陶美)教学的经验与体会、陶艺(含劳技陶美)教育与创新教育、陶艺(含劳技陶美)教育与素质教育、陶艺(含劳技陶美)教育与陶瓷文化、陶艺(含劳技陶美)教育与美术教育。
4、截稿日期为上半年6月26日止,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篇幅在2200字左右(副教授以上5000字左右)。打印一份上交到朝阳路232号(六中旁门店),并将文稿发至邮箱hsq9927@163.com。联系电话:0798-8381212(王银霞、于虹)。获奖论文将于5月30日前登入景德镇陶教网www.jdztjw.com文件公布栏內,尔后统一编号、印制证书、验章颁发。
5、我陶艺教育学会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学会省级论文评奖活动及其成果采用暂行规定》的要求,免收评审费,其论文等学术成果评奖活动获奖面不超过参评论文总数的50%。获奖论文等级,按照一等奖不突破参评论文总数的10%,二等奖比例不高于三等奖的规定执行。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抄报:省教育学会